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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关于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费率有关事宜的通告

发文字号京人社发〔2023〕3号 发布日期2023-04-28 实施:2023-05-01 有效性:失效 发文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政策分类社会保险 原文链接https://rsj.beijing.gov.cn/xxgk/2024zcwj/202406/t20240617_37172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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