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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法部分)》的通知

发文字号京人社监发〔2023〕2号 发布日期2023-01-17 实施:2023-01-13 有效性:失效 发文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分类劳动关系 原文链接https://rsj.beijing.gov.cn/xxgk/2024zcwj/202406/t20240617_3717272.html
附件
📎 附件:《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法部分)》 (.doc)
政策正文
京人社监发﹝2023﹞2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保障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消除就业性别歧视,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行为,现将《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法部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监察 - [发文字号]京人社监发〔2023〕2号 - [发布日期]2023-01-17 - [废止日期]2024-02-21 - [成文日期]2023-01-13 - [实施日期]2023-01-13 -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失效 京人社监发﹝2023﹞2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保障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消除就业性别歧视,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行为,现将《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法部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