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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职业教育法、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部分)》的通知
附件
政策正文
京人社监发【2022】17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加强职业培训、人力资源服务领域预付卡行为监管,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行为,现将《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职业教育法、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部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监察
- [发文字号]京人社监发〔2022〕17号
- [发布日期]2022-06-29
- [废止日期]2024-02-21
- [成文日期]2022-06-24
- [实施日期]2022-06-24
-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失效
京人社监发【2022】17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加强职业培训、人力资源服务领域预付卡行为监管,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行为,现将《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职业教育法、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部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