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政策库

(失效)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的通知

发文字号京人社监发〔2022〕4号 发布日期2022-03-23 实施:2022-03-23 有效性:失效 发文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分类劳动关系 原文链接https://rsj.beijing.gov.cn/xxgk/2024zcwj/202406/t20240617_3717215.html
附件
📎 《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2022版 (.pdf)
政策正文
京人社监发﹝2022﹞4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为落实《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和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关于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若干指导意见》(京政法制发〔2015〕16号),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调整情况,现将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监察 - [发文字号]京人社监发〔2022〕4号 - [发布日期]2022-03-23 - [废止日期]2024-02-21 - [成文日期]2022-03-22 - [实施日期]2022-03-23 -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失效 京人社监发﹝2022﹞4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为落实《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和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关于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若干指导意见》(京政法制发〔2015〕16号),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调整情况,现将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