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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的通知
附件
政策正文
京人社监发﹝2022﹞4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为落实《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和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关于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若干指导意见》(京政法制发〔2015〕16号),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调整情况,现将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监察
- [发文字号]京人社监发〔2022〕4号
- [发布日期]2022-03-23
- [废止日期]2024-02-21
- [成文日期]2022-03-22
- [实施日期]2022-03-23
-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失效
京人社监发﹝2022﹞4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为落实《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和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关于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若干指导意见》(京政法制发〔2015〕16号),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调整情况,现将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