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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通告

发文字号京人社发〔2020〕7号 发布日期2020-06-16 实施:2020-07-01 有效性: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分类社会保险退休养老 原文链接https://rsj.beijing.gov.cn/xxgk/2024zcwj/202406/t20240617_37168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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