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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京人社工发〔2019〕157号 发布日期2019-12-30 实施:2019-12-20 有效性: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分类社会保险 原文链接https://rsj.beijing.gov.cn/xxgk/2024zcwj/202406/t20240617_3716856.html
附件
📎 北京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docx)
📎 北京市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docx)
政策正文
京人社工发〔2019〕15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3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本市工伤预防费的使用管理,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了《北京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 [发文字号]京人社工发〔2019〕157号 - [发布日期]2019-12-30 - [废止日期] - [成文日期]2019-12-20 - [实施日期]2019-12-20 -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现行有效 京人社工发〔2019〕15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3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本市工伤预防费的使用管理,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了《北京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