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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京人社财发〔2017〕156号 发布日期2017-07-14 实施:2017-07-11 有效性:失效 发文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分类- 原文链接https://rsj.beijing.gov.cn/xxgk/2024zcwj/202406/t20240617_3716751.html
附件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xls)
政策正文
京人社财发〔2017〕156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京财综〔2017〕708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我局编制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 [发文字号]京人社财发〔2017〕156号 - [发布日期]2017-07-14 - [废止日期]2024-04-30 - [成文日期]2017-07-11 - [实施日期]2017-07-11 -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