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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建设地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协调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发文字号京人社仲发〔2017〕9号 发布日期2017-01-12 实施:2017-01-12 有效性: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分类劳动关系 原文链接https://rsj.beijing.gov.cn/xxgk/2024zcwj/202406/t20240617_3716725.html
附件
📎 关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建设地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协调会会议纪要 (.doc)
政策正文
京人社仲发〔2017〕9号 北京市各区(含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北省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落实《关于京津冀劳动人事争议协同处理工作的意见》,保障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建设(以下简称新机场)施工中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及时处理新机场建设中出现的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北京市与河北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部门于12月8日,就新机场建设地区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审理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关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建设地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协调会会议纪要》。现印发给你们,供审理有关新机场案件时参考。 附件:关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建设地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协调会会议纪要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