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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京人社保发〔2013〕210号 发布日期2013-09-03 实施:2013-08-21 有效性: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分类社会保险 原文链接https://rsj.beijing.gov.cn/xxgk/2024zcwj/202406/t20240617_3716971.html
附件
📎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使用管理办法 (.doc)
政策正文
京人社保发〔2013〕210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建立与完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查询使用管理制度,现制定《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使用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使用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 [发文字号]京人社保发〔2013〕210号 - [发布日期]2013-09-03 - [废止日期] - [成文日期]2013-08-21 - [实施日期]2013-08-21 -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