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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贯彻〈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字号京人社督发〔2013〕198号 发布日期2013-08-11 实施:2013-07-29 有效性: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分类社会保险 原文链接https://rsj.beijing.gov.cn/xxgk/2024zcwj/202406/t20240617_3716973.html
附件
📎 北京市贯彻《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实施细则 (.doc)
政策正文
京人社督发〔2013〕198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为了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99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北京市贯彻〈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贯彻《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实施细则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发文字号]京人社督发〔2013〕198号 - [发布日期]2013-08-11 - [废止日期] - [成文日期]2013-07-29 - [实施日期]2013-07-29 -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现行有效 京人社督发〔2013〕198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为了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99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北京市贯彻〈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贯彻《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实施细则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