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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告(京人社发〔2012〕6号)

发文字号京人社发〔2012〕6号 发布日期2013-02-06 实施:2012-12-01 有效性: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分类- 原文链接https://rsj.beijing.gov.cn/xxgk/2024zcwj/202406/t20240617_3717001.html
附件
📎 北京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名单 (.doc)
政策正文
京人社发〔2012〕6号 根据《北京市公共实训基地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实训基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经审核,北京市应用高级技工学校等5家北京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于2013年1月1日起,可以面向社会开展公共实训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北京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名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 [发文字号]京人社发〔2012〕6号 - [发布日期]2013-02-06 - [废止日期] - [成文日期]2012-12-01 - [实施日期]2012-12-01 -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