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政策库

关于行政许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13年组织小型定期招聘洽谈会的通告

发文字号京人社发〔2012〕7号 发布日期2012-12-31 实施:2012-12-27 有效性: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分类- 原文链接https://rsj.beijing.gov.cn/xxgk/2024zcwj/202406/t20240617_3717011.html
附件
📎 北京市行政许可2013年组织小型定期招聘洽谈会名录 (.doc)
政策正文
京人社发〔2012〕7号 根据《北京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对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等40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于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组织小型定期招聘洽谈会的申请予以行政许可。各办会机构应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的办会规模、频率、时间组织实施,落实《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公共安全、卫生防疫等组织责任。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举办招聘洽谈会,应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向社会公众告知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各办会机构每月应及时上报业务报表。 特此通告。 附件:北京市行政许可2013年组织小型定期招聘洽谈会名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