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政策库

关于印发第四批北京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专业设置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京人社能发〔2012〕307号 发布日期2012-12-01 实施:2012-11-29 有效性: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分类就业创业 原文链接https://rsj.beijing.gov.cn/xxgk/2024zcwj/202406/t20240617_3717003.html
附件
📎 第四批北京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专业设置标准目录 (.doc)
政策正文
京人社能发〔2012〕307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北京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根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33号),我局组织制定了第4批 6个专业的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专业设置标准(目录及标准另发),现予公布。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按照颁布的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专业设置标准,建设好公共实训基地。 附件:第四批北京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专业设置标准目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