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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关于印发《北京市创业培训教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京人社服发〔2012〕98号 发布日期2012-04-27 实施:2012-04-23 有效性:失效 发文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分类就业创业 原文链接https://rsj.beijing.gov.cn/xxgk/2024zcwj/202406/t20240617_3717039.html
附件
📎 北京市创业培训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doc)
📎 北京市创业培训教学管理实施办法附表 (.doc)
政策正文
京人社服发﹝2012﹞98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提升本市创业培训教学质量,规范创业培训教学管理,根据《关于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政办发〔2011〕66号)和《关于开展创业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11〕34号)精神,结合本市创业培训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创业培训教学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北京市创业培训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2、北京市创业培训教学管理实施办法附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