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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关于公布北京市工伤保险行业内费率浮动档次的通知
附件
政策正文
京人社工发﹝2011﹞380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及《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242号)的规定,现将我市工伤保险行业内费率浮动档次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工伤保险行业内费率浮动档次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 [发文字号]京人社工发〔2011〕380号
- [发布日期]2011-12-31
- [废止日期]2017-12-21
- [成文日期]2011-12-30
- [实施日期]2011-12-30
-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