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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关于公布北京市工伤保险行业内费率浮动档次的通知

发文字号京人社工发〔2011〕380号 发布日期2011-12-31 实施:2011-12-30 有效性:失效 发文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分类社会保险 原文链接https://rsj.beijing.gov.cn/xxgk/2024zcwj/202406/t20240617_3717060.html
附件
📎 北京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档次表 (.doc)
政策正文
京人社工发﹝2011﹞380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及《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242号)的规定,现将我市工伤保险行业内费率浮动档次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工伤保险行业内费率浮动档次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 [发文字号]京人社工发〔2011〕380号 - [发布日期]2011-12-31 - [废止日期]2017-12-21 - [成文日期]2011-12-30 - [实施日期]2011-12-30 -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