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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关于印发《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京人社就发〔2011〕234号 发布日期2011-09-07 实施:2011-09-01 有效性:失效 发文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分类社会保险 原文链接https://rsj.beijing.gov.cn/xxgk/2024zcwj/202406/t20240617_3717064.html
附件
📎 关于印发《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 (.doc)
政策正文
京人社就发﹝2011﹞23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发展家政服务业(“家七条”)的意见》(京政办发[2011]23号)精神,鼓励发展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现将《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 2.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11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发文字号]京人社就发〔2011〕234号 - [发布日期]2011-09-07 - [废止日期]2021-06-25 - [成文日期]2011-09-01 - [实施日期]2011-09-01 -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失效 京人社就发﹝2011﹞23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发展家政服务业(“家七条”)的意见》(京政办发[2011]23号)精神,鼓励发展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现将《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 2.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11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