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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关于印发《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
政策正文
京人社就发﹝2011﹞23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发展家政服务业(“家七条”)的意见》(京政办发[2011]23号)精神,鼓励发展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现将《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
2.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11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发文字号]京人社就发〔2011〕234号
- [发布日期]2011-09-07
- [废止日期]2021-06-25
- [成文日期]2011-09-01
- [实施日期]2011-09-01
-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失效
京人社就发﹝2011﹞23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发展家政服务业(“家七条”)的意见》(京政办发[2011]23号)精神,鼓励发展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现将《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
2.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11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