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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关于印发《北京市领取社会保险(障)长期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京人社保发〔2010〕205号 发布日期2010-09-29 实施:2010-09-28 有效性:失效 发文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分类社会保险 原文链接https://rsj.beijing.gov.cn/xxgk/2024zcwj/202406/t20240617_3717092.html
附件
📎 北京市领取社会保险(障)长期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 (.doc)
政策正文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的安全,进一步规范对领取社会保险(障)长期待遇人员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北京市领取社会保险(障)长期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领取社会保险(障)长期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 [发文字号]京人社保发〔2010〕205号 - [发布日期]2010-09-29 - [废止日期]2021-06-25 - [成文日期]2010-09-28 - [实施日期]2010-09-28 -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失效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的安全,进一步规范对领取社会保险(障)长期待遇人员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北京市领取社会保险(障)长期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领取社会保险(障)长期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