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政策库

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三版)》的通知

发文字号京人社执发〔2024〕3号 发布日期2024-02-21 实施:2024-02-21 有效性: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分类劳动关系 原文链接https://rsj.beijing.gov.cn/xxgk/2024zcwj/202406/t20240617_3717474.html
附件
📎 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三版) (.doc)
政策正文
京人社执发〔2024〕3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近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完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修订工作,根据修订后的《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我们编制了《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三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二版)》同时废止。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监察 - [发文字号]京人社执发〔2024〕3号 - [发布日期]2024-02-21 - [废止日期] - [成文日期]2024-02-18 - [实施日期]2024-02-21 -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现行有效 京人社执发〔2024〕3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近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完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修订工作,根据修订后的《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我们编制了《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三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二版)》同时废止。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