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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三版)》的通知
附件
政策正文
京人社执发〔2024〕3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近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完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修订工作,根据修订后的《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我们编制了《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三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二版)》同时废止。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监察
- [发文字号]京人社执发〔2024〕3号
- [发布日期]2024-02-21
- [废止日期]
- [成文日期]2024-02-18
- [实施日期]2024-02-21
-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现行有效
京人社执发〔2024〕3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近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完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修订工作,根据修订后的《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我们编制了《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三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二版)》同时废止。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